何謂BUD專項基金第(i)及(ii)類申請?
BUD專項基金自2012年推出以來,已批出千單宗個案,資助港企到自定地區(包括中國內地及自由貿易協定地區)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進行市場推廣。近年BUD Fund不斷加碼,至今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合共資助每間企業累積上限已達400萬港元。Autus 商助相信客戶都大約掌握這些資訊,然而BUD仍然有鮮為人知的一面,就是申請項目類別。BUD專項基金有兩類申請項目,稱為「第(i)類」(Type I)及「第(ii)類」(Type II),單從字面看實在不明所以,現在就等BUD顧問為大家逐一介紹。
第(i)類 – 全盤業務計劃
BUD第(i)類申請項目為「全盤業務計劃」(Holistic Business Plan),企業可借助一對一的政府資助委聘合資格業務顧問制定業務計劃,計劃需針對BUD Fund的三大目標,提升申請企業在當地的競爭力及促進當地經濟業務發展。第(i)類申請資助屬市場研究性質 (Market research),並探討在目標市場實施計劃的可行性等,誠然本地中小企較少在此方面進行投資,大部份中小企會較有興趣直接進行第(ii)類申請 (下段再詳述),不過如先進行市場研究性質的業務計劃制定,再申請政府資助實施相關計劃,其成功機會是會大增,因為很多申請企業不成功的原因,正是被BUD秘書處質疑計劃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試問如果沒有詳細的業務計劃,一般銀行都很難放出貸款,何況是直接報銷的公帑資助呢? 除非客戶能提供詳盡業務拓展計劃,Autus商助BUD顧問一般都會建議先考慮制定全盤業務計劃,確保客戶所花的一分一毫都能用得其所。
第(ii)類 – 實施計劃中項目
BUD第(ii)類申請項目為「實施計劃中項目」(Implementation of Specific Measures),企業可借助一對一的政府資助執行制定好的業務計劃,而計劃的目標自然是品牌發展、升級轉型及拓展營銷。第(ii)類申請資助屬執行性質,大部份申請的中小企都是申請第(ii)類項目,這不難理解,如企業本身已有定期的升級及市場拓展計劃,自然直接申請執行資助;中小企礙於資源有限,向來較少投放到市場研究,即使政府資助比例已有50%,仍會較傾向留下配額到第(ii)類申請項目,直接實施計劃。然而,誠如上文所述,欠缺周詳業務計劃,有機會被BUD秘書處質疑計劃可行性及合理性,令到申請計劃需要一改再改,甚至失敗告終。
BUD顧問協助申請BUD Fund
無論是第(i)類或第(ii)類申請,都需要熟讀BUD申請指引,填報厚厚的申請表格,並準備好相關文件;提交申請後亦要回應BUD Fund秘書處的問題,如文件不足或者申請描述不清楚,來回問答的次數將會增加,延遲獲批時間。專業的BUD申請顧問明白政府文件及申請程序,協助企業在最短時間內成功申請BUD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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