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專項基金項目建議
BUD申請表上需要申請企業提交擬展開的建議項目,如果建議一開始已不符HKPC的資助範圍,秘書處亦不會繼續處理有關申請。退一步講,BUD顧問在最初接觸到客戶時,若得悉客戶欲申請資助去進行不獲支援的項目措拖,亦會馬上建議客戶修改內地或東盟市場的發展計劃,以符合資格申請BUD專項基金。
雖然BUD企業支援計劃的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品牌發展、升級轉型及拓展內地和東盟市場,但仍有一定項目是明確地不受支援。本文會詳細列出BUD項目主要資助範圍以及常見不獲資助的費用,有關詳情亦刊載在BUD內地計劃申請指引及BUD東盟計劃申請指引中的附件三及附件四。
BUD項目主要資助範圍
除「增設新業務單位開支」外,所有項目均適用於內地計劃及東盟計劃。另除特別說明,每個項目亦不能佔總預算的50%。
增設新業務單位開支 (只限東盟計劃)
包括當地的商業登記費用、營運執照,有關辦公室或單位的裝修、租金、水電煤等費用,以及新增營運單位所需的專業服務。此項目不能佔多於總預算的20%
增聘額外員工
BUD項目直接相關的額外增聘人手薪金,而且應直接聘任,如經中介公司以合約提供服務,則應以顧問或執行服務計算,唯顧問服務中人手性質部份將會視作增聘人手並需符合每個項目的預算上限
購買機器、設備及模具
開展項目專用及具特別功能的額外機器及設備費用,當中包括製造新產品的模具、專用及具特別功能的電腦硬軟件,及其附帶開支
產品樣本
製作或購買產品樣本作開發或示範的直接開支。此項目不能佔多於總預算的20%,而有可能重售的貴重物料如鑽石及黃金等則不會獲得資助
廣告推廣
在項目推行期間的任何香港及當地的商業廣告媒體,例如報章、雜誌、電視、電台、互聯網、戶外廣告版、海報、外牆廣告等,而贊助費、聘請代言人、代言推廣或購入肖像使用權等相關費用亦可計算在內
展覽會及宣傳活動之相關貨運、交通及住宿
當中交通及住宿不能佔超過總預算的20%。交通費只包括過境往返當地的交通費及過境往返當地行程部份的當地交通費
專利或商標註冊
項目直接相關的香港及當地專利、商標註冊、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註冊的費用。最高累積資助金額為港幣17萬
為獲批項目所需的帳目外聘核數費
全額資助,每次最多港幣1萬,並需計入企業的資助上限
其他
包括設計製作宣傳品、電子商貿平台、網頁建立或優化、推廣用途的手機應用程式、檢測及認證服務等
BUD常見不獲資助的項目
HKPC亦列明各種不能獲得資助的項目,在計劃申請BUD專項基金時建議先細閱最新資料
現有日常運作
包括現有員工的薪金,以及內地計劃中的業務單位開支,如租賃、裝修、水電煤、商業登記、辦公用品、銀行費用等
現有日常設備
一船用途的電腦軟硬件、相機、打印機等辦公室文儀器材,現有設備的保養及保險費等
商務上的市場推廣
例如展覽會保證金、銷售佣金及分紅、上架費、陳列費等,亦不能用作購買禮品、紀念品、獎品或獎金等,以及應酬的娛樂及膳食費用
其他
業務巡視、聯繫、咨詢、協商等的交通及住宿,生產費用、商會或專業團體的會員註冊費用及年費
由於BUD Fund的項目較複雜,建議先與專業顧問了解清楚,才確認項目能否獲得資助。馬上聯絡 Autus 商助 BUD顧問 (+852 2129 0104)